上礼拜有个哥们儿找我诉苦,说他上个月在成都租了台帕萨特,结果在绕城高速追了尾,人没事,车头撞得稀烂,租车公司当时拍着胸脯说“没事没事,走保险就行”,结果呢?保险理赔卡了两个礼拜没动静,租车公司一天三个电话催他垫付修车费,说什么“保险没到账你得先把钱垫上,车修好了才能继续跑租赁”,这哥们儿咬咬牙垫了四万五,到现在钱还没拿回来。
这事儿我听着就来气,租过车的朋友都知道,成都三环内遍地都是“0元租车”“送车上门”的广告,踏进去全是坑,尤其是垫付这档子事,租车公司嘴上说得好听——“不垫付也行,那只能走诉讼程序了”——吓得新手司机赶紧掏钱,今天我就把这事儿掰扯清楚,你们看完别再当冤大头。
首先记住一句话:垫付不是法定义务,不管是《民法典》还是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就没有哪条规定说租车的人必须先垫修车钱,你租车,你买了保险,保险公司该赔多少赔多少,凭什么你先把钱垫进去?有人说“押金不够修车费啊”,那正好,押金就是干这个用的,车出事故了,押金抵扣维修费,多退少补,这叫规矩,可很多公司偏偏不按规矩来,非要你另外掏现金垫付,为什么?因为押金拿在手里,他们退起来有顾虑,想让你再掏一笔,后面退押金的时候就能“巧立名目”克扣,这套路,玩儿得是真脏。
我认识一个跑旅游包车的老李,他去年在双流一家公司租了台GL8,带着客户去九寨沟,结果在松潘县被追尾,对方全责,修车要七万二,租车公司让他垫付,老李多了个心眼,先打了交警队电话确认责任认定,又翻出合同看,合同里那条“事故维修费用由承租人先行垫付”的条款,旁边根本没有加粗也没有签字确认,老李当场怼回去了:“你这条款写在角落,字体比蚂蚁还小,算格式条款吧?”租车公司哑火了,最后修车费走对方保险,老李一毛没多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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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就有个关键问题了——什么样的垫付条款才有效?第一,必须用加粗、加大、特殊颜色字体明确提示;第二,你得亲笔签名确认“已知悉并同意”;第三,条款本身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很多公司把这仨条件全跳过了,就敢理直气壮催你垫钱,告诉你,这种条款打官司大概率是无效的,真进了法院,法官第一件事就是问“这条款你提醒过承租人了吗?”
再退一步说,就算你合同上白纸黑字写了垫付条款,也得看事故性质,你全责、主责、还是次责?对方有没有赔付能力?保险公司能不能正常理赔?一辆破捷达,维修报价三万,保险公司定损才一万五,这多出来的差价谁补?很多公司就是利用这个差价让租车人垫钱,然后拖着不退,到最后你成了人肉信用卡,替他们倒贴现金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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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更狠的,有些公司嘴上说“你垫付了,保险公司赔下来马上转给你”,但赔下来之后,他们先扣两万“停运费”,再扣八千“事故处理费”,七扣八扣到你手上只剩个零头,你以为垫付的钱能原路返回?人家早就给你算好了账。
那到底出了事怎么办?我给你们几个实在的建议,出了事故别慌,第一时间拍照、报警、联系保险公司,这三件事做完就拿到了主动权,跟租车公司沟通时,全程录音微信聊天留截图,有条件的,让对方出具书面函件,明确说明垫付的金额、用途、还款时间和违约责任——你敢写我就敢垫,写不明白我就等保险,第三,如果租车公司强硬要求垫付且拒不提供凭证,直接打12315和当地交通运输局投诉,成都这边对这些搞“霸王垫付”的公司抓得挺紧。
我前阵子还在朋友圈看到一个同行发的案例:有个姑娘在成都租了台MINI,出了点小剐蹭,租车公司非要她垫三千,姑娘当着客服的面开了个直播问粉丝“要不要垫”,最后租车公司自己怂了,说“算了走快赔吧”,遇到这种欺负人的,你就不能软。
说到底,租车就是个信任生意,你交押金是对公司的信任,公司收押金是给你兜底,现在动不动就让人垫几万块,这叫什么信任?这叫转嫁风险,咱们租车是为了方便,不是为了当人肉ATM机,下次签合同前,先把垫付条款翻出来瞅一眼;瞅到不对劲,车钥匙一拔,换一家。
反正我写文章这么多年,看过的坑比成都立交桥还多,你要是碰到租车公司逼你垫付,记住一个字——拖,拖到保险下来,拖到责任认定清楚,拖到他们自己先怂,别觉得不好意思,你不好意思,他们就敢把刀磨得飞快,别问我怎么知道的,吃过的亏都在这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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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成都租车事故垫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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